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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思茅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维权维稳为导向,不断完善“大法援”工作格局,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及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引导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2010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1件,受援人数556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解答法律咨询2000人次,办理息访罢诉案件30余件,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建议30条。
思茅区地处西南边陲,是通往东南亚的水陆交通要道,是普洱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辖7个乡(镇),60个村民委员会、10个社区、71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 29.7万人,其中,3.2万贫困人口均在农村,全区国土总面积3928平方公里,农村国土面积占总面积的90%以上,可见,思茅区法律援助的重点在农村,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在农村,法律援助的难点也在农村。因此,思茅区司法局把服务三农作为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深化“一村一标牌”活动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一村一标牌”便民活动的通知》要求,2011年,思茅区为每个村(居)民委员会制作了“依法维权、助弱帮困”便民指示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思茅区不断深化“一村一标牌”活动,不断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是制作公示牌,补充完善便民指示牌功能。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统一制作法律援助便民指示牌的基础上,为思茅区每个村(居)委会增加制作了法律援助条件、对象和范围公示牌,悬挂到各个村,让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能够一目了然的对照公示牌了解自己所要获取的法律援助信息,节约了困难群众的时间和成本,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了第一层的过滤,大大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结合“一村一标牌”活动,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入户”。思茅区以“依法维权、助弱帮困”为主题,以法律援助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以及区、乡(镇)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电话为内容,印制了30000多册便于群众理解的法律援助宣传册,向全区30000多农户家庭每户发放一册,真正做到“法律援助进万家、入万户”。特别是针对低保人群、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发放便民服务卡,方便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及时咨询法律问题、及时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以“法律六进”为契机,制作发放法律援助环保袋,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本着环保实用、贴近生活、方便群众的服务理念,以提供生活用品的形式,思茅区设计制作并发放了二万余个便民实用的法律援助环保袋,环保袋上印有 “法律援助与您同行”等宣传词及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人民群众需要法律援助时,如找不到宣传册,就可以通过拨打这个平时使用的购物袋上的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得到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快速的帮助,这样既达到宣传效果又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寻求法律援助的方式,一举多得,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通过深化开展“一村一标牌”活动,进一步发挥了便民指示牌作用,使思茅区服务“三农”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更加健全和完善。
创新宣传方式
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
思茅区把做好宣传工作作为实现“应援尽援”工作的突破口,开展了法制宣传、德育教育与法律援助相结合的宣传活动,尽快让农村群众掌握了解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认知度,让更多的社会弱势群体知道法律援助,获得法律援助。
一是深入村组开辟村级法律援助宣传栏。全区设置了200多个法制宣传栏,法律援助的区、乡、村三级宣传网络格局初步形成。宣传栏内容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结合农村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纠纷等热点、民生问题,从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入手展开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渠道,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及时掌握法律援助法规政策,较好地发挥了法制宣传栏的阵地作用,营造了农村浓厚的法律援助舆论氛围,使农民能够积极主动的运用法律援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面向集市设计制作和编印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思茅区设计制作和编印了形象生动、简单明了的法律援助宣传海报,张贴到人员聚集场所、集市。利用海报画面大、表现力丰富、视觉效果强烈的特点,吸引偏远村组赶集的农民群众更多的了解法律援助,参与法律援助,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是结合普法,拓宽宣传法律援助渠道。思茅区除采取节日、街天到群众聚集场所发放宣传册、开展法律咨询、进村入户开展法治宣传等传统的宣传方式外,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与辖区内中、小学校联系,聘请部份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小宣传员”,利用学生周末、假期回家的时机,将法律援助便民宣传册带到村村寨寨、送到家家户户,努力做到法律援助工作家喻户晓。
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援助服务送进千家万户
思茅区始终把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大力推进建站、建点、建员工作,使法律援助工作向乡(镇)、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延伸,将法律援助服务送到农村困难群众家门口,实现法律援助“村村通、组组通”。
一是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区7个乡(镇)建立和完善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极大方便农民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二是在70个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聘请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担任法律援助联络员,统一制作了联络员聘书标识牌。联络员经过培训,能现场解答农民群众的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在所有村民小组聘请了村民小组调解员为该村民小组法律援助信息员,利用村民小组信息员熟悉本小组人员关系情况的优势,及时发现和掌握纠纷信息,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使法律援助由村级向小组延伸,真正贴近和服务基层群众。目前,全区共聘请法律援助信息员713名(每个小组一名)。
为提高法律援助基层服务质量,通过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联络员、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了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点负责辖区内法律援助的接待,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呈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批准;各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法律援助工作站报送群众的援助申请,对符合援助条件的非诉讼调解案件,村法律援助联系点可直接受理,当日指派、当日办理,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困难群众的负担,同时节约了当事人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成本,真正实现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全面建立,把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到了实处,真正做到了“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办案数量显著增长,今年1至6月,思茅区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件,比去年同期增加30%。
深入推进优质援助服务
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思茅区始终坚持法律援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随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的初步形成,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的实践基础已经成熟,法律援助与基层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确保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健康发展和深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例如,今年2月16日,南屏镇整碗村下寨村民罗某某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载其妻子陶某某、次子罗某从城区返回家中时撞上一辆停靠在路边的货车,造成罗某某、陶某某夫妇当场死亡,罗某受伤,摩托车损毁。事故的发生,使罗某某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瞬间成为孤儿。南屏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在得知该事故后,提前介入处理罗某某夫妇死亡事务,组织村组干部参与召开家庭会议,为其确定两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后监护人向南屏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请求帮助处理死亡赔偿事宜。4月11日,南屏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召集当事双方协商赔偿事宜,货车车主廖某某认为自己的车正常停靠在路边修理,是罗某某喝酒醉后撞上来的,除保险公司赔付外,自己不愿意作任何赔偿。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通过一天的以法以情以理的交流、沟通、协商,最终廖某某同意赔偿52000元,加上保险赔付,罗某某夫妇的死亡共得到赔偿金162000元。赔偿金全部到位后,因这笔赔偿金还涉及死者双方二位老人的赡养和罗某俩兄弟的抚养问题,4月21日,法律援助人员再次来到村民小组召集双方亲属召开会议,协商赔偿金分配和监护人赔偿金使用管理方法,经协商,双方家庭成员同意拿出2 万元作为二位老人赡养费,扣除办丧事的开支外,剩余的资金全部用来作为罗某俩兄弟的抚养费。通过法律援助,罗某俩兄弟和他们的外公、奶奶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切实的保障和维护。
在工作中,思茅区坚持把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变成既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又增强群众法治观念的过程,通过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为加快思茅全面振兴、实现富民强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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